日前发布的资管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比例限制。业内人士表示,此项规定对于高比例的结构化产品产生较大影响,但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宽松。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过去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委外产品仍有发展空间。
结构化委外仍存发展空间
控制资管产品水平是资管新规的一大要点。资管新规规定,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资管新规删除了原来“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规定。
兴业研究表示,删除相关规定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华创团队认为,过去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委外产品仍有发展空间,但是由于对分级产品的比例限制,使得过去通过信托做的3:1的结构化委外已然面临调整压力。同时,过去的结构性非标产品,包括私募ABS产品等也面临结构重塑的要求。
强调金融机构自主管理
此外,资管新规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资管新规规定,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上海一家量化私募人士表示,从资管新规来看,以后私募不能再通过5倍甚至10倍的超级放大投资风险和收益,同时从对不同类型产品的影响而言,对固定收益、类固收以及非标准化产品影响较大。
同时,资管新规还明确,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记者了解到,以前一些结构化产品中管理人只是名义上的管理人,即把实际上底层资产的投资决策权让渡给劣后投资人或者劣后投资人聘请的投资顾问。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田国强认为,现在中国家庭债务风险被忽视了,监管部门应该将它跟企业债和地方债风险放到同等重视的程度上来。
不同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都在敲响家庭债务风险的警钟。2017年11月,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发布的《三季度中国去进程报告》指出,居民部门率依然延续上升趋势,从2017年二季度的47.4%上升到三季度的48.6%。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家庭债务课题组发布报告指出,2013年至2016年,中国家庭债务占GDP的比重由30.7%上升到44.4%,已经超过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前的家庭债务累积速度。
这还不包括公积金贷款等其他渠道的家庭债务,如果将这些因素均考虑其中,2016年底中国家庭债务占GDP的比重可能超过60%。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中国家庭债务报告执笔者宁磊表示,2017年中国家庭短期贷款远远超过中长期贷款增速,说明一些家庭持有的、银行储蓄、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资产趋紧,需要借短期贷款补贴流动性。
与此同时,像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网络消费贷款以及大量没有牌照的网络小贷迅猛增长,且尚未统计到银行短期贷款中,若将其都统计在内,家庭的债务会更高。
房贷成为中国家庭债务的大头。近期,西南财经大学下属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工薪阶层信贷发展报告》,报告调研了逾4万户家庭数据和12万家庭成员,发现工薪家庭平均总信贷需求额为26.5万元,其中房产信贷需求额为22.5万元。工薪家庭平均实际信贷额为12.5万元,其中86.3%是住房信贷。
可见,李先生和王小姐这样的买房负债群体,成为居民率飙升背后的重要推动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王梦雯表示,2017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按照社会零售额同比走势估算,2017年3月以来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约有3000亿元流向楼市。
显然,这种变相“短贷长用”的行为,涉嫌违规操作。在冲击业务的压力下,商业银行普遍通过给个人直接授信等方式,来扩大城市居民贷款空间。相比住房抵押贷款,披着“新马甲”流入房地产的短期消费贷,存在更大的潜在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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